本协议为意向协议,以电子合同平台正式签订协议为准。
本协议是由新师国际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报名学员(以下简称“乙方”)就辅导服务相关事项所订立。本协议有助于您了解我们为您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您的权利和义务,请您仔细阅读,对于尤为重要的条款,我们已予以加粗,以特别提醒您加以注意。
如您在同意订立本协议之前,对本协议内容存在疑虑或异议,请您联系我们,以便我们为您进行解释和说明,使您能够充分理解,从而帮助您自主决定是否接受本协议及是否使用我们的服务。
本班次及协议同时适用于MBA、EMBA、MPA、MEM、MTA五个项目。
本协议中的“联考”指教育部组织的研究生统一考试(管理类联考)。
重修学员按原班次协议执行。
一、服务内容
1.1 班次名称:2026级管理硕士个性化辅导协议班。
1.2 服务内容:甲方通过VIP辅导和服务,帮助乙方通过2026年管理类研究生联考笔试、复试、调剂,直至录取。具体报考院校及项目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1.3 联考笔试辅导包括导学课程、系统课程、实战训练、密训串讲课程等,以及相应的全套资料和服务,含复试辅导总共约300课时(每课时约45分钟)。
1.4 国家联考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复试辅导(或提前面试辅导),本辅导为一对一全程辅导。
1.5 国家联考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提供院校调剂服务(含调剂复试辅导),本辅导为一对一全程辅导。
1.6 课程有效期:课程为当年有效,如需继续学习,需申请重修参加对应的新课程。
1.7 由于考试大纲及院校招生政策会有一定变动,我们将根据考试政策调整,适当调整教学大纲及辅导计划,以适应最新招考政策。
1.8 缴费方式:可以在本官网(www.ksmba.cn)在线报名缴费,也可以通过对公转账缴费报名(转账请备注姓名):(1)对公转账—支付宝转账,户名:新师国际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xinshiguoji@kungsung.com;(2)对公转账—银行转账,户名:新师国际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账号:0200004509200066129。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应根据最新考试大纲和招生政策制定科学合理的辅导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计划任务按时完成。
2.2 甲方在教学过程中,若需要调整课程和服务,需及时通知乙方。
2.3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理、及时的课程和辅导服务。
2.4 甲方须向乙方发放对应课程的考试必备复习资料。
2.5 甲方在正常教学辅导过程中,有权对学员进行正常的教学安排及学习管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个人报考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真实有效。
3.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安排课程教学,并提供相应的学习指导。
3.3 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上课,为了保证辅导效果,乙方必须参加甲方指定的各阶段课程学习(包含但不限于导学课程、基础课程、系统课程、精练精讲课程、模考串讲课程等),并完成双方已协商好的其他辅导课程。
3.4 为保证学习效果,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既定学习计划进行。
3.5 乙方的学习资格没有经过甲方的同意,不得私自转给其他任何人。
四、退费相关
4.1 若乙方未通过考试,乙方选择退费的,可按约定协议退费。
4.2 若乙方选择重修的,甲方提供免费重修辅导,甲方不再退费。
4.3 乙方申请退费的,须提供考试成绩单,甲方在乙方提供考试成绩单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
五、不可抗力
5.1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抗力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黑客袭击。
5.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5.3 任何一方由于受到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将不构成违约,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持续30天或以上并且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则任何一方有权决定解除本协议。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协议履行期间,凡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当事人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一致同意提交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七、通知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我们向您发出的书面通知方式包括邮寄纸质通知、微信及微信群通知、班级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手机短信和传真等方式。如我们以邮寄方式向您发出书面通知的,则在我们按照您提供的通讯地址交邮后的第3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如以微信及微信群通知、班级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手机短信和传真等电子方式发出书面通知的,则在通知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
八、其他
8.1 在本协议中,本协议的附件及各项补充、修订或变更,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协议有效期为报名缴费之日起,至当年考试结束之日止。
8.3 本协议各方应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与本协议相关的税费。
8.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或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