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为意向协议,以报名时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本协议是由新师国际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报名学员(以下简称“乙方”)就辅导服务相关事项所订立。本协议有助于您了解我们为您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您的权利和义务,请您仔细阅读,对于尤为重要的条款,我们已予以加粗,以特别提醒您加以注意。
如您在同意订立本协议之前,对本协议内容存在疑虑或异议,请您联系我们,以便我们为您进行解释和说明,使您能够充分理解,从而帮助您自主决定是否接受本协议及是否使用我们的服务。
本班次及协议同时适用于MBA、EMBA、MPA、MEM、MTA五个项目。
一、服务内容
1.1 班次名称:2023级MBA/EMBA调剂复试辅导协议班。
1.2 服务内容:甲方为乙方提供调剂服务及复试辅导,帮助乙方通过报考院校的复试,并最终被约定院校录取。
1.3 辅导科目:调剂服务以及目标院校复试全部科目。
1.4 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上述辅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辅导费用,具体价格以乙方购买课程时显示的价格为准;乙方应在报名之日将辅导费用支付到甲方账户;甲方在收到款项且乙方同意本协议后,为乙方安排辅导。
1.5 培训服务有效期:报名之日起至目标院校公布拟录取名单或发放拟录取通知之日止。
1.6 甲方向乙方提供全程考前辅导及相关服务,帮助乙方达成相应目标。
1.7 乙方应配合甲方辅导工作,积极参加并完成相关学习计划。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应根据最新招生政策制定科学合理的辅导方案,合理安排辅导计划,保证辅导计划按时完成。
2.2 甲方在辅导过程中,若需要调整辅导和服务,需及时通知乙方。
2.3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理、及时的辅导服务。
2.4 甲方在正常教学辅导过程中,有权对学员进行正常的教学安排及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扰乱教学秩序、严重违反教学计划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且不予退还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保证资料真实有效。
3.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提供辅导。
3.3 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和备考,必须参加甲方指定的学习任务和准备,并完成双方已协商好的其他辅导。
3.4 乙方的学习资格没有经过甲方的同意,不得私自转给其他任何人。
四、退费相关
4.1 若乙方未被约定院校录取,甲方退还全部实缴费用。
4.2 若乙方未被约定院校录取,但乙方选择调剂到其他院校并成功录取的,甲方不再退还费用。
4.3 如发生下述情况的,乙方不再享受甲方按照本协议规定的退费,但可酌情考虑提供免费重修:
(1)乙方未按照甲方安排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未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导致未达到约定目标的;
(2)乙方因自身原因或其它非甲方过错,未报名考试、不能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但没有完成考试科目的(包括缺考科目、考试未完成全部题目作答);
(3)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考试成绩取消或无效的;
4.4 乙方申请退费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考试未通过的成绩单复印件各一份,如缺少上述任一材料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退费申请。
4.5 乙方知晓并且同意,如果甲方已开发票,乙方在退费的时候必须退回发票。如果发票已经报销,则不能退费,但乙方可以选择重修。
4.6 乙方申请退费的账款,甲方在乙方提交完整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如乙方银行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对因乙方银行账户变动导致的退费无法到账承担任何责任。
五、不可抗力
5.1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抗力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黑客袭击;
5.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5.3 任何一方由于受到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将不构成违约,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持续30天或以上并且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则任何一方有权决定解除本协议。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协议履行期间,凡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当事人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一致同意提交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七、通知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我们向您发出的书面通知方式包括邮寄纸质通知、微信及微信群通知、班级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手机短信和传真等方式。如我们以邮寄方式向您发出书面通知的,则在我们按照您提供的通讯地址交邮后的第3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如以微信及微信群通知、班级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手机短信和传真等电子方式发出书面通知的,则在通知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
八、其他
8.1在本协议中,本协议的附件及各项补充、修订或变更,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协议各方应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与本协议相关的税费。
8.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或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以下无正文)